| ||||
各設區市工信局: 為深入實施《江蘇省專精特新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激發湧現更多專精特新企業,根據《江蘇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優質中小企業入庫培育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組織優質企業入庫。按照《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請各地組織推薦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業申請入庫。 (二)在庫企業信息更新。組織指導已入庫的培育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按要求進行年度數據更新。 (三)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依據《實施細則》,各地組織對入庫培育企業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按程序公示公告名單。 二、填報審核方式 (一)企業填報。企業登錄 “江蘇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服務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簡稱省培育平台)進行網上填報,未注冊企業需先注冊成為平台用戶。新申請入庫企業點擊“新增入庫”後填報有關數據信息;在庫企業點擊“數據更新”更新數據,已公告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原則上必須進行數據更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需在4月30日前同步在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進行年度信息更新。 (二)審核确認。各設區市、縣(市、區)工信部門負責在“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管理系統”對入庫申報、數據更新和創新型評價工作進行審核确認。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廣泛發動,推動更多優質企業入庫,做到創新型中小企業“應評盡評”。要加強對企業的輔導培訓,切實提高精準培育能力和水平。各地入庫培育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數量将作為遴選認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依據。 (二)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服務,指導企業認真、準确填報(更新)數據,及時審核把關,确保各項數據準确可靠。對于未及時更新數據的在庫企業,将按規則清退出庫或取消相關申報資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業填報工作于3月11日開始,工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4月21日,經公示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上報時間為4月30日前。 技術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 省工信廳:025-69652765,69652751。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3月9日 附: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優質中小企業入庫培育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