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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汽車标準化工作要點》發布

【信息時間:2021-07-03  訪問次數:917  】【我要打印】【關閉】

2021年汽車标準化工作将深入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家車聯網産業标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等要求,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注重協同創新、強化應用牽引,持續健全完善汽車标準體系,為汽車産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強化規劃引領,注重頂層設計

1.加快“十四五”标準體系建設。按照國家戰略規劃和汽車專項規劃要求,完成汽車行業“十四五”标準體系建設方案,建立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十四五”标準體系,并明确分階段具體建設目标。


2.完善汽車标準化工作路線圖。發布《中國電動汽車标準化工作路線圖》(第三版),并做好宣貫和實施工作;結合自動駕駛技術應用情況,啟動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标準制定路線圖(第二版)修訂工作。


3.研究建立汽車行業智能制造标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智能制造總體建設規劃部署,構建涵蓋基礎共性、關鍵技術和細分應用等具體領域的汽車行業智能制造标準體系。


聚焦重點領域,優化标準供給


(一)加快戰略性新興領域汽車标準研制

1.新能源汽車領域。強化電動汽車安全保障,開展電動汽車整車、動力電池及換電等安全标準實施效果評估,推動傳導充電安全要求、碰撞後安全要求等标準發布實施。注重電動汽車整車綜合性能提升,加快電動汽車動力性、遠程服務與管理、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等标準制修訂。聚焦燃料電池電動汽車使用環節,推動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能耗及續駛裡程、低溫冷啟動、動力性能、車載氫系統、加氫槍等标準制修訂。加快關鍵部件創新突破,開展動力蓄電池、超級電容器、驅動電機系統、絕緣栅雙極型晶體管(IGBT)模塊等标準制修訂。支撐換電模式創新發展,推動換電車輛車載換電系統互換性、換電通用平台、換電電池包及其附件、電池包與車輛和換電站通信等标準預研。支撐電動汽車綠色發展,開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可梯次利用設計指南等标準預研,完成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标準制定。


2.智能網聯汽車領域。适應新技術發展趨勢,加快推進整車信息安全、軟件升級、自動駕駛數據記錄系統等強制性國家标準的立項和制定工作;強化基礎性标準支撐,完成智能網聯汽車術語定義推薦性國家标準征求意見,啟動并持續推進信息安全工程、操作系統等基礎類标準制定工作;緊跟行業技術應用情況,完成駕駛員注意力監測、車門開啟提醒等輔助駕駛系統的審查和報批工作,推動組合駕駛輔助、自動泊車等重點功能标準制定工作;圍繞智能網聯汽車多場景應用,加快自動駕駛應用功能要求和場地、道路試驗方法等标準的制定出台,研究港口、配送等特定應用需求相關标準;針對自動駕駛功能使用差異性,開展自動駕駛功能産品說明書、自動駕駛使用者培訓等方面的标準化需求探索與研究。


3.汽車電子領域。重點推進車載事故緊急呼叫、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免提通話及語音交互等标準的立項及研制工作,加快無線通信終端、毫米波雷達、激光雷達、主/被動紅外探測系統等關鍵通信及感知部件标準的制修訂進程,深入開展車用芯片、車用存儲器、車用傳感器等核心半導體和元器件标準研究;統籌推進基礎通用類電磁兼容标準制修訂工作,啟動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整車天線系統性能評價等标準的制修訂預研;有序推進功能安全、預期功能安全、功能安全審核評估方法、ASIL等級确定方法等基礎支撐類标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快車載以太網标準體系建設及标準項目研究工作;開展電驅動系統車規環境評價、48V供電系統電氣要求等國際标準轉化工作。


(二)持續完善傳統汽車與基礎領域标準

4.汽車節能領域。啟動下一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标标準、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标準的預研及立項;持續推進輕型、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标準的修訂,完成重型商用車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裡程試驗方法标準的審查和報批;開展高效電機、停缸技術等乘用車循環外技術裝置評價方法标準的預研;完成輕型汽柴油車、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純電動汽車能源消耗量标識标準的制定。


5.傳統整車領域。協調推進整車定義、分類相關标準研究,完成汽車和挂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标準修訂。對标國際标準相關要求,組織開展整車性能測試、參數測量、駕乘操控舒适性等标準預研。立足汽車車外噪聲污染控制,積極推進整車異響、主動降噪、倒車提示音等标準研究。圍繞貨運設備和運輸模式轉型發展,修訂完善半挂車、主挂連接互換性等相關标準。加強高壓壓縮天然氣汽車(CNGV)标準研究,做好相關标準制修訂。


6.汽車安全領域。重點開展行人保護、汽車前後端保護、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側面碰撞保護、後碰撞安全要求、安全帶和約束系統、兒童約束系統、外部凸出物、客/校車座椅強度等整車及零部件強制性國家标準的修訂完善,推進被動安全标準要求升級。開展駕駛員前方視野、防盜裝置、乘用車外部防護、車輛事故救援指南等标準預研及制修訂,提升一般安全标準要求。聚焦行業痛點和管理需要,推動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标準評估修訂,開展牽引車和汽車列車匹配性相關标準預研,穩步推進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标準修訂,加快乘用車制動系統标準修訂,開展懸架V形推力杆、高度控制閥、乘用車空氣懸架等關鍵部件标準研究。


(三)開展綠色低碳及智能制造相關标準研究

7.綠色低碳領域。完善汽車生産過程清潔化、生命周期能源低碳化、産品設計綠色化标準子體系,汽車再制造及再利用标準子體系,車用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标準子體系,開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及核算辦法系列标準的研究,推動汽車清潔化生産和使用。


8.智能制造領域。以推進智能化技術在汽車研發設計、生産制造、倉儲物流、經營管理、售後服務等關鍵環節深度應用為重點,研究制定汽車行業智能制造領域的術語和定義、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要求、汽車行業标識應用指南等基礎标準,以及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新能源汽車數字化車間、汽車行業工業控制系統安全管理要求等關鍵技術相關标準;考慮标準化工廠和數字化工廠建設需求,開展數據采集流轉和分析、生産工藝及工序、虛拟仿真、數字化系統、規模化定制等相關标準研究。


(四)研究制定摩托車領域技術标準

9.摩托車領域。根據摩托車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及産業發展需求,開展摩托車聯網及電子防盜相關标準研究;完善摩托車輪毂電機标準體系,開展高速電機系統标準研制;加快電動摩托車與外部電源傳導連接安全要求标準制定立項;組織電動摩托車充換電系統系列标準研究。


深化國際合作,加強标準法規協調

1.發揮多雙邊合作機制作用。充分利用已經建立的多雙邊合作機制平台,聚焦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組織标準化路線圖合作研究,共同提出國際标準法規提案,聯合開展相關測試驗證活動。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國家戰略,通過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組建專家組、開展系列培訓等方式,促進國内外标準化機構間的對話合作,積極推動中國标準“走出去”。


2.深度參與全球技術法規制定。切實履行聯合國世界車輛協調論壇(WP.29)框架下自動駕駛與網聯車輛工作組副主席以及自動駕駛功能要求、電動汽車安全、電動汽車與環境、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噪聲等非正式工作組聯合主席及副主席職責,深入參與各工作組框架下技術法規的制定與協調,推動電動汽車安全第二階段全球法規發布實施,全面參與動力電池耐久性、燃料電池安全等全球技術法規的研究制定;持續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法規框架完善和具體技術法規制定,深入參與自動駕駛驗證方法(VMAD)、數據記錄系統(EDR/DSSAD)、信息安全和軟件升級 (TFCS/OTA)、自動轉向功能(ACSF)等國際法規協調;深度參與聯合國法規UN R117(輪胎滾動噪聲、滾阻和濕抓地)修訂工作,積極貢獻“中國方案”。


3.加強國際國外标準協同。密切跟蹤國際标準化組織道路車輛委員會(ISO/TC22)和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動車輛電能傳輸系統委員會(IEC/TC69)及其下屬工作組的标準化工作進展情況,完成IEC/SMB/SEG11未來可持續交通系統評估組研究任務。履行ISO自動駕駛測試場景工作組召集人職責,推動自動駕駛測試場景系列标準制定工作,明确測試場景标準後續工作計劃,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共同推動标準立項和制定工作。加快汽車外部燈具防霧塗層應用和安全玻璃材料透光度确定方法兩項國際标準工作進程,重點推進整車及零部件EMC測試、乘用車外部保護、負壓救護車等中國牽頭的國際标準制修訂項目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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